济宁出台硬措施 大学生进居委会须先考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59 大众网 | |
本报济宁12月8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宁市人事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选拔大学生到村居工作,该市规定以后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乡村或城镇居委工作必须参加县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统一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来确定录用人员。据了解,为提高村居干部素质,早在5年前该市就开始了大学生充实村居班子的工作,每年都选调一批大学生到基层村居工作,原来大学生是“稀缺资源”,一般不用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查阅档案进行考察的方法来确定人选。 济宁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徐科长介绍,随着人才市场逐渐成熟,大学生择业也更加务实,以后会有不少的大学生愿意到基层村居工作,这项工作也必须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此该市规定,以后选拔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村居工作必须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由各县市区(或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录用计划、制发招考简章并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语文、政治、法律等)和从事农村、社区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面试和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实施,然后从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 同时该市规定,以后经考试被录用到村居工作的毕业生由乡镇(街道)管理,实行聘用制,一般聘期为两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留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被选拔的毕业生执行定级工资,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待遇;同时县、乡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主要从在村居工作两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中选聘;县乡机关考录公务员,同等条件下在村居工作过的大学生优先录用。 (张宏磊 王丽 杨志国)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