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还欠工程款别盖新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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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09 每日新报 | |
王月 新报讯【记者王月】昨天,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召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会议精神,本市从严格项目审批和加强市场监管入手,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从源头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几年来,本市城市建设步伐大大加快,但是建设单位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的问题也相当严重。根据调查,拖欠工程款主要来自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烂尾楼工程。这些项目不仅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也造成了施工企业拖欠国家税款、拖欠材料设备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问题。 据介绍,本市将从严格项目审批和加强市场监管入手,立即开展拖欠工程款的专项治理活动,各有关单位将立即开始自查,对有拖欠款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和建设单位,属于暂时无力偿还的,要做出还款计划;对有钱不还的房地产企业,不再批准其新的开发项目,也不允许其购买新的土地,而且将对其贷款进行限制。同时,严格工程报建管理,资金不落实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工程拖欠款的开发商和建设单位,一律不批准新的建设项目,也不列入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照《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依法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工程要按期结算,对不执行法规规定按期结算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在专项治理的同时,本市还将着手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房地产商、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把不按规定兑现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作为重要信用提示,提示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材料供应商自觉规避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