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偿清拖欠工程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23 东方网-文汇报 | ||||||||||
建设部等六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上海将从四方面探索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12月9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国办通知精神。会议要求:第一,认真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对建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第二,加强监察,严肃执法,努力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影响工资发放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和工人的工资,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 实习生 袁晨晨报道 本报讯本市将积极探索建立化解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争取在春节前让所有民工走得了、走得好。 这是笔者昨日在建设部等六部委贯彻国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分会场上获悉的。 今年以来,本市制定了建筑民工上访催讨工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落实有关各方的工作责任,实施建筑企业承诺制度,并积极筹集应急资金,大力推进了协调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今年1-11月,涉及被拖欠工资人数近2万人、被拖欠工资金额近5000万元,但经各方共同努力之后,目前协调化解率已达到97.7%。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本市拖欠工程款问题,在新一轮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将主动出击,从四方面探索建立化解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探索建立信用制度,强化信用手段,对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个人纳入信用记录,实现与银行、工商、招标办等单位的信息互通,强化对失信企业及个人的信用惩戒;二是搭建组织、监控“两个网络”,全面建立、完善和落实民工工资问题监控的组织网络和责任网络;三是深化完善年检“三色通道制度”,每月公示拖欠民工工资企业;四是试点推行建筑劳务作业交易市场。年内浦东新区、黄浦、长宁、卢湾等区将率先试点。 副市长杨雄出席了昨天的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市建委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尽快采取可行性措施,有效遏制拖欠民工工资事态发展,确保社会的一方平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