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黄勇当庭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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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28 华商晨报 | |
重点提示 他将自家的面条机改制成杀人器械,并称之为“智能木马”。 他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先后将17名男性青少年诱上“智能木马”并将其杀害。 他就是黄勇,男,1974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委大黄庄11村民组,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 晨报讯(特约记者 薛振宇)河南省“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昨日在平舆县公开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邀请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害者家属以及社会各界群众300多人参加了旁听,全国各地46家媒体130余名记者到庭采访。庭外,法院还专门安装了高音喇叭,让关注此案的数千名群众听到庭审情况。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夏天,黄勇将自己家中的面条机改制成杀人的器械,取名所谓的“智能木马”。之后,他精心策划,决定实施杀人计划。自2001年9月至今年11月,黄勇先后从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以资助上学、外出旅游和介绍工作为诱饵,将受害人骗到自己家中,然后以“智能木马”测试为由,将受害人捆在木马上或先把受害人用酒灌醉,用布条将受害人勒死。直至案发后,黄勇共杀害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在今天的庭审中,黄勇对犯下的系列杀人罪行供认不讳,对法庭上公诉人宣读的其口供及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无异议。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查明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570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