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原校长惠延德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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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延安大学原校长惠延德因犯受贿罪,9日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惠延德曾任陕西省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2002年2月起开始担任延安大学校长(正厅级),同年5月,因涉嫌在榆林高专分管基建中接受贿赂被陕西省纪委“双规”。 法院认为,惠延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主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6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