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住野蛮的咽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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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46 华商晨报 | |
昨夜,当地居民看到的是北陵乡下坎子家园被格林豪森工地的工人毁掉,老人被埋……凛冽寒风中,面对野蛮,人们只能用泪水来表达无助———因为,与他们的合法利益一起被蔑视的,还有法律。 强制拆迁,应该由谁决定、由谁执行,已经是明白载于法规之中的。如今这个由几十名扛锹拎镐的民工所组成的“拆迁队”,既不属于政府相关部门又非法院所派,却敢推倒房 相对于财大气粗的地产公司、拆迁公司而言,被拆迁者往往是处于弱势的百姓,握在他们手中的讨价还价的筹码本就不多,还经常性地被忽视。也许百姓们惟一可以依靠的,可以据而争之的东西,只有法律或者法规,但这根救命稻草,也无法抵挡野蛮甚至是残酷的“强制”执行。 那些只管拆房的几十个民工,平屋埋人在先,卷土重来在后,甚至甘愿冒着被民警带走的危险。如此的“无恐”,他们又“恃”的什么呢?这耐人寻味。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侵犯,这实在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问题。但是,各种非法的“强制”在《宪法》和《刑法》的威严面前依然不断上演,一个简单的道理在不断地被“强制”否决,这无疑是一种悲哀。与此同时,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却需要不断地重复而收效甚微,无疑是一种更大的悲哀。 群众利益无小事。而拆迁更涉及到百姓的栖身之地、安身之所,是关乎百姓生存的重大事情。面对被欺凌的弱者,我们大家都有谴责野蛮、支援弱者的责任,而制止野蛮行径、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更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作出行动。 彻底扼住野蛮的咽喉,已经到时候了。文/晨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