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偿清拖欠工程款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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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49 黑龙江日报 | |
限期偿清拖欠工程款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近日在批示中指出,“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十分重要。元旦春节将至,各地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出发,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坚决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办通知精神,雷厉风行,标本兼治,限期偿清已拖欠工程 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12月9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国办通知精神。会议要求: 第一,认真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对建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第二,加强监察,严肃执法,努力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影响工资发放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 第三,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要加强对建设、开发项目的监管。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