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珠宝类商品“三包”规定 在全国属首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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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54 新华网 | |
据今日早报消息浙江出售的珠宝、黄铂金饰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10日和20日内可退换。《浙江省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石饰品“三包”暂行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对珠宝饰品类商品制订出严格的“三包”规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针对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比较少的特殊情况,该“三包”办法规定,更换时可按原价格计算,抵扣新换饰品的价格,消费者对新换饰品至少享受原饰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