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职称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有章可循 弄虚作假者将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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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57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赵文斌、胡博理)我省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严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真实和公正,经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厅、省监察厅日前出台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按照此规定,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违纪行为将作如下处理:申报人员涂改任职资历、学历、考核档次以及各种有效证件者,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申报 据了解,工作人员如果帮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外,还要对主要失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评审委员会委员在评审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有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行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造成评审结果不公正的评审委员会,由同级人事(职改)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一级职改部门批准后,宣布其评审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要对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