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要捐出人体“赎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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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57 江南都市报 | |
贵州消息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农民农仕学因涉嫌抢劫、绑架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主动提出要捐献自己的人体,用以赎罪。 2002年9月8日,农仕学伙同李占波、景选富对黄某实施了抢劫、绑架。今年7月29日,文山州中院以3人犯抢劫罪、绑架罪分别判处农仕学、景选富死刑,判处李占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农仕学不服一审判决,遂向贵州省高院上诉。其辩护人赖律师称,农仕学自己认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