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欠薪从政府做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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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02 南方都市报 | |
清理欠薪从政府做起 曾培炎近日批示,解决该问题对保持社会稳定十分重要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近日在批示中指出,“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十 昨天,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贯彻《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 第一,认真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对建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建设部要求: 当前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各地方政府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对本级政府拖欠的工程款进行认真清理,从每年财政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同时,对其他有关部门投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第二,加强监察,严肃执法,努力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农民工和工人的工资。 第三,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要加强对建设、开发项目的监管。 建设部要求: 对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 建筑业企业分包工程要使用成建制的劳务企业,禁止非劳务企业的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