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有办法:谎报业绩者停发政府特殊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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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对于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用欺骗手段取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广东省将出重拳整治。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该厅日前出台了《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上述违纪人员,将取消特殊津贴并收回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据该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实际上是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实行跟踪和动态 根据规定,人事部门将每年对这些人员进行一次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人事行政关系变动及人员增减情况;特殊津贴的核准发放;有关信息材料建档及数据库的建立等。对于有新贡献的,可继续表彰,若领取津贴而不上进,考核不称职甚至引起群众意见大的,则要作出相应处理。另外,已离退休的特贴人员可不参加考核工作。 省人事厅还要求各单位建立特贴人员专门档案,记载和保存特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年度考核以及增减等材料,该厅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将统筹监督。 特贴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或取消特殊津贴: 一、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用欺骗手段取得政府特殊津贴的,取消特殊津贴并收回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二、已不具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基本政治思想条件的,取消特殊津贴并收回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三、因违法乱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受到刑事处理的,取消特殊津贴并收回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四、在职特贴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出国(境)逾期不归或出国(境)定居的,停发特殊津贴; 五、人事行政关系调离广东省的,停发特殊津贴; 六、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停发下一年度的特殊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取消特殊津贴。(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