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晰市场准入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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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2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顾翥鹰记者裘寅)距离CEPA正式启动不足一月,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工商部门已明确了上海对接CEPA的市场准入政策,为港资进入上海市场降低门槛。 根据CEPA的相关规定,上海将在以下几方面为香港企业大开绿灯:旅游服务业的港资可以独资形式在上海建设、改造和经营饭店、公寓楼和餐馆设备,并可在沪设立合资旅行社;娱乐业的港资可在上海以合资形式从事音像制品(含后期电影产品)的分销业务,港方可 物流业方面,港资可设立货代、仓储服务、运输服务、海运服务的独资企业,并可经营沪、港两地的货运“直通车”业务。分销业方面,除盐和烟草外,允许港资以独资企业形式在上海提供佣金代理和批发服务。零售业方面,除烟草外,港资可在沪设立独资企业。 银行业方面,香港银行和财务公司在上海设立分行、法人机构的资产规模准入标准同时降至60亿美元,在内地设立合资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无需预先设立代表机构;保险业方面,对香港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保险公司集团,可申请进入上海保险市场,最高参股比例限制从现行的10%提高到15%。 此外,港资可在上海独资经营会展服务、独资设立管理咨询类企业,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与上海律师事务所联营。 目前,各级工商部门已就CEPA启动后各项市场准入措施的推行,做好了充分准备。黄浦分局已辟出专门注册窗口服务港商,并印制大量关于港资企业登记程序的宣传单页,不久还将推出CEPA企业登记的网上审批服务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