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原公司技术 济南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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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26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12月9日讯 (记者 田茹 通讯员 陈树同 彭小勤)一名职工窃取了公司的技术资料,在外另起炉灶,以他人名义注册了新公司,并按照这些技术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抢了原公司的活。今天,济南市工商系统查处的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正式结案,当事人被处以8万元罚款。 今年9月5日,山东某公司请求历下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制止济南某公司侵犯其商业秘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张某曾是山东某公司职工,担任过驻外地办事处负责上述产品的销售和维修工作。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复印了原公司5种型号的图纸并携带出公司。2002年3月份,张某以病休为由请了长假。同时,张某以自己内弟的名义注册了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职务。其先后委托青州、莱州等地的3家公司为其生产相关产品并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时,济南该公司已生产焊接设备154台,销售142台,经营额达1035160元。 据执法人员认定,济南某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山东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已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返还山东某公司商业秘密载体,没收未销售的12台设备,并处以8万元罚款。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