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11·12”特大杀人案庭审采访纪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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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2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12月9日12时零5分,随着审判长一声庄严的宣判,河南平舆县“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被告人黄勇被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当庭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审判长宣布闭庭、把被告押出法庭时,一些受害者家长忍不住高声叫喊:“黄勇,你为什么要杀我们的孩子,你还我孩子!” 自称从小是一个“乖孩子”的黄勇,却在两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残害与自己素 9日一早7时左右,就有数千名群众聚集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开庭。8时整,庭审正式开始。平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包括受害者家属、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370多人旁听了此案审理。更多的群众则是聚拢在法院门口通过新安装的高音喇叭听取现场庭审情况。 从8时开始的庭审里,29岁的黄勇一直神情漠然。当粗陋的作案工具一一被展示出来时,不时引发庭内群众激愤的情绪。黄勇对公诉人指证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都供认不讳,没有任何异议。最后,当审判长问他:“你对自己的犯罪心理、犯罪事实和情节还有什么可陈述的吗?”面色蜡黄的黄勇先是说了这样一句话:“算了吧,我已经杀了17个人了。”但稍顿,一直佯装自若的黄勇又忽然说:“我后来把张某放了回去,算不算是对社会的一种回报呢?”此言一出,法庭上当即一片哗然,引起了大家的愤慨。省人大代表程彦气愤地对记者说:“这可谓是千古奇案,影响太恶劣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而黄勇居然一点悔罪都没有,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受害者家长路全德不时在法庭上痛哭失声,当他听到黄勇对自己的辩解时,更是愤怒不已:“千刀万剐也不解恨!” 为了探究黄勇的犯罪轨迹,在黄勇被关押期间,记者在平舆县看守所对他进行了采访,一个多小时的对话发人深思。 黄勇生活在离平舆县城20多公里一个偏僻的小村,父母都是农民,家里兄弟3人,他是老大。自称“小时候比较乖”,学习成绩很一般,在小学留过3次级,性格内向。 他告诉记者,10岁起他就非常喜欢看录像,尤其是喜欢看那些侦破、暗杀的片子。他说,在他记忆里最深的是一部名叫“自由杀手”的片子,他最崇拜的就是剧中的杀手,并在他的心里深深地刻下了“杀手形象”。 记者从黄勇的自述中得知,他在家务农的几年中,经常跑到县城网吧、游戏厅打游戏,渐渐地成了玩游戏的高手,很让一些孩子羡慕和崇拜。2001年9月,他开始在网吧里瞄准目标,实现他当杀手的“邪恶理想”。 黄勇告诉记者,他之所以选中在网吧、游戏厅里的青少年,是因为容易接近他们。被黄勇杀害的17名青少年中,有13名是中学生,其中8名学生的父母在外打工,他们或寄宿在亲戚家,或自己在学校外边租房食宿,平时手中有些钱。在节假日,身边没有父母亲的监护,网吧、游戏厅便成了他们联络感情,寻找慰藉的场所。 南京理工大学郑州成教学院院长李俊杰教授认为,平时学校、家庭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差,遇到突发事件缺乏应对的能力。黄勇正是钻了这许多空子,才使他的犯罪得逞。 多行不义必自毙,邪恶终将得到惩处。正如本案审判长、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永新所说,但愿17个花季少年的生命,让大家从中吸取血的教训,为我们孩子的成长提供一个安全而幸福的环境。 新华社记者陆欢魏莘(据新华社郑州12月9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