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民工八年追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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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0:39 南方日报 | |
数百民工八年追薪 温家宝关注的国道323线乳源县城路段改造工程拖欠民工工钱案终告了断 本报讯8年前,乳源瑶族自治区县政府引进外地资金合股改建国道323线乳源县城段。工程完工后引发了一连串的工程款等纠纷,韶关、乳源两级法院也陆续受理了数十宗与此相 工程层层转包 民工劳动力成垫付款 1994年,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甲方)、广西某开发公司(乙方)、深圳某建设集团公司(丙方),订立合股改建国道323线乳源县城路段的合同。合同约定三方共出资5800万元,其中丙方自筹其余的工程款4220万元,并以大包干形式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合同签订后,三方成立了工程指挥部,由工程指挥部与丙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因丙方资金不足,工程指挥部将部分工程从丙方承包的工程中抽出来,交由乳源瑶族自治区县政府发包给韶关市的一些公司施工。 因丙方资金不到位,其又分别与曾某、吴某、黄某、宋某、何某等人分别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这5名承包者又分别与数十名包工头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都是待完工后才还本分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层层承包的格局:丙方名义上投入工程款,下面的5名承包者垫付部分工程款,而再下面的数十名包工头所垫付的主要是在他们下面的数百名民工的劳动力。 纠纷错综复杂 大批民工被拖欠工资 工程1996年完工后,引发的纠纷和诉讼连绵不断。从1996年至去年,韶关市中院及乳源、武江区、北江区法院共受理56宗与该工程有关的纠纷案件,甚至连甲、乙、丙三方也于去年初因股权确认纠纷诉至市中院。 这些案件中最多的是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有小包工头告大包工头的、有大包工头告丙方的。这就意味着有一大批民工的工钱被拖欠,审理和执行好这些案件与兑付民工工钱密切相关。 这些工程款纠纷案件错综复杂,有的已审结并已执行完毕,有的已审结并执行了一部分,还有的仍未完全了断。此外,还有部分追讨工程款纠纷未到法院起诉。 保护各方利益 决定暂时不解封路费 韶关市中院受理甲、乙、丙三方股权确认纠纷案后,应反诉原告(丙方)的请求,于去年4月29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乳源县公路收费站的路费,至今年9月查封的路费累积约1300万元。 今年1月,韶关市中院经商议决定暂不解封路费。这主要基于以下理由:拖欠包工头工程款的主要是曾某和吴某,而一些包工头在起诉曾某时多报了工程量, 如果付多了就要执行回转;因缺乏有关资料而无法计算曾某、吴某完成的工程量,而三股东股权纠纷一案需要鉴定总工程量,从而算出曾某、吴某的工程量,以便一揽子解决丙方与曾某等承包者、承包者与数十名包工头的工程款纠纷;有的包工头已起诉,有的正在起诉,有的没有起诉,如果把钱分光,后面就没有了,对后面的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受理与之相关的案件的有市中院和几个基层法院,应统一协调执行才有利于平等保护各方债权人的利益。 解民工燃眉急 部分路费先分批发放 查封路费后,为解决一些民工的生活困难,韶关市中院采取了解封部分查封款、先予执行部分工程款等临时应急措施兑付民工的工钱。 今年7月,吴某分包工程的部分包工头及民工反映,由于工钱被拖欠,他们的吃饭、住宿、小孩上学都困难。但吴某诉丙方的案仍在审理中。张海力副院长亲自接访并向他们解释,答应先解封部分路费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三股东获悉后分别提出异议,不同意解封路费。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领导支持法院决定,市中院将先予执行的50万元交由吴某的代理人掌握,分批发给民工,每批10万元,待上一批款确实已分到民工手上后再发下一批款,以确保民工能领到工钱。 今年八九月间,起诉曾某、吴某的部分包工头也要求执行有关案件。市中院于9月10日召开审委会专门会议,讨论决定解封部分路费,对申请执行的有关案件按工程款本金10%的比例先予执行。从9月到10月共解封并先行给付了251万元工程款用以支付民工工钱。 领导高度重视 法院监督下兑付工钱 今年11月,该系列纠纷及民工被拖欠工钱的情况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受到了温家宝总理、黄华华省长的重视及社会各界关注。12月3日,韶关市委常委朱金雄召集市中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了中央、省、市领导对解决拖欠民工工钱纠纷的意见。 根据上级的指示,韶关市中院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决定尽快妥善处理涉及这起因工程纠纷引起的民工追讨工钱的案件。经过调查摸底,分已判决生效尚未执行的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未进入诉讼但有民工来投诉的纠纷等三类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核实民工被拖欠工钱的数额。在征得三股东同意后,解封全部路费,在今年底前按比例优先执行或先行给付工程款,兑付民工工钱。在具体操作上由韶关市中院按登记造册所列未兑现的民工工钱的数额将解封?罨劣泄胤ㄔ海煞ㄔ和ㄖ泄匕ね反窆さ椒ㄔ毫烊”煌锨返墓でI毓厥兄性号稍钡接泄鼗惴ㄔ航懈俸图喽剑匀繁?钕钅苤苯咏坏矫窆な稚稀? 曾庆春 贺信 汪慈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