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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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2:48 新晚报 | |
据新华网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进行全面清理,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做到清理与防范并重,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地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尽快还款。对拒不改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厉打击以各种名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会公布。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业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