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设资金不落实不准开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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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6:2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建设部提出,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防止新欠工程款的产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地方各部门要实行联动执法,对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对于已完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批准立项,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