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将不用参加劳动年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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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7:41 深圳晚报 | |
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用人单位将不用参加劳动年审 本报讯自1996年开始实施的我市劳动年审制度,因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与我市已经出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规定不符,即将被取消,实行了8年的《深圳市劳动年审 劳动年审是劳动行政部门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审查的一项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措施。实行8年的《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有悖于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年检、年审的资质、资格外,其他年检、年审一律取消或实行备案制管理”,而劳动年审制度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因此有关部门拟做出取消决定。(李文生) 作者:李文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