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司机躲避赔偿将被刑事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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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2:2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李颐来源: 本报讯(记者李颐)一场车祸将小方磊变成了高位截瘫的残疾人。两年过去了,法院判决的5万多元赔款他却一分也没有拿到。昨日下午,方磊的父亲方义终于找到了当事司机郭建明的家,但郭建明却不在家。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将一份民事判决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当事司机将被追加刑事处罚。 2001年4月9日是小方磊的4周岁生日,但因为父亲的一个疏忽,小方磊被高速经过的一辆皇冠车撞成了高位截瘫,事后医院将方磊评定为二级伤残。方磊的父亲随即将皇冠车司机郭建明告上了法庭,朝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方磊过马路时未有成年人带领是事故主要原因,被告郭建明负事故次要责任。郭建明赔偿方磊58000元。但判决后被告一直不予执行,随后就不见了踪影。 昨天下午,在户籍部门帮助下,方义终于找到了郭建明的家,但家里只有郭建明年近70的母亲,老人表示,郭建明已经多年没有与自己联系了,他现在住在哪里自己也不知道。朝阳区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此案判决的刘法官透露,目前,公安机关已着手调查此事,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这种情况可以追加刑事责任,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赵继明律师表示,郭建明原来只负有事故的次要责任,但由于长期拒不执行,触犯了刑法,只要公安机关和法院找到他,就可以将其拘留。如果对方仍然躲避,甚至有被通缉的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