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育新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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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3:1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郁进东 “未成年人似幼苗,能成材,或折枝,需精心呵护……法官是园丁。”这段话镌刻在江苏省通州市法院后花园“新生林”的石碑上,周围有4棵银杏树郁郁葱葱。这是一位百姓为感谢法官对其失足儿子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而送的。 如今,4棵树苗正茁壮成长,而那位被挽救的少年也已长大成才。这是南通市积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一个缩影。 多年来,团南通市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全面预防和压降青少年违法犯罪。2002年,全市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比2001年下降30.38%,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比2001年下降了35.7%。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团南通市委以学校为主阵地,以企业为主渠道,以社区为主背景,整体推进这项工作。在学校,每年都要签订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书,并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德育工作、家庭教育、防差转差工作“四结合”。在企业,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把教育内容由单纯的岗位技能培训向道德法制教育延伸,1996年至今,已培训青年职工近200万人次。在社区,紧紧依托“江海志愿者服务站”开设的“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在丰富广大青少年业余生活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道德修养。 学校设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是南通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一大特色。这项工作首先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权与任务、法制副校长的条件与职责,其次是统一编印授课材料,集中培训。团南通市委结合自身实际,把法制副校长工作延伸到各项管理活动之中,通过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参与学校综合治理等活动,寻找最佳结合点,扩大工作成果。 近日,江苏省委政法委对南通校校都聘请辖区内的公检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为打造青少年优良的成长环境,团南通市委牵头成立了“南通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该报告团坚持常年深入到各县(市)、区作巡回报告。此外,他们还联合相关单位创作编排了一台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小节目,到各县(市)、区巡回演出,用生动形象的表现手法宣传法律、法规。 刑释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2003年5月,团南通市委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与25岁以下的刑释解教人员组成帮扶对子,通过“一帮一”、“多帮一”形式,在精神上、物质上和技术上给予支持和帮助,恢复他们的生活信心,帮助他们走上致富之路,从而避免或减少他们重新犯罪。各级少年法庭针对新时期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尝试圆桌审判,将情与法融合在一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3年7月,团南通市委制作了南通市青少年维权工作蓝皮书,开通了南通市青少年维权网。如今,只要轻轻点击该网页,网上求助、法律咨询、工作交流等栏目就会映入眼帘。一个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发挥各级行政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齐抓共管,整体联动,以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立体网络正在江海大地形成。 党委领导点评:中共南通市委书记、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一民: 南通市各级共青团组织顺应形势,开拓创新,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有效整治为手段,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维护青少年权益、防范青少年犯罪的主力军重任,全力打造扬子江畔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平安城”。目前,这一活动已成为建设“平安南通”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进一步增强维护意识,拓展维护领域,完善维护机制,团结、带领全市青少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再立新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