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省长公开受审 前政法委副书记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3:12 中国青年报 | |
新华社济南12月10日电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开庭,公开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王怀忠委托的律师到庭为其辩护。各界群众120余人旁听了法庭的审理。据悉,法庭将继续依法进行调查和辩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还将进行评议,并择期公开宣判。 据新华社合肥12月10日电(记者偶正涛)安徽省前政法委副书记李和中(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2月9日下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人民币311万余元、美元6986.4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