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事故 哪里就该有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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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3: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庞惊涛向朝阳)四川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决定,重申各级、各部门领导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赶赴现场的相关规定,强调各级、各部门领导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抢救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就此发出了《关于赴各类伤亡事故现场做好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其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 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和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大的重特大事故,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特殊情况按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