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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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4:5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贾春旺在川调研时强调 本报讯12月7日至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川调研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9日上午,贾春旺在成都出席了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汇报会。省政协主席秦玉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泽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寅逵和在川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听取了汇报。汇报会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崇禧主持。 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的汇报后,贾春旺对四川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勉励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发扬成绩,进一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四川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贾春旺指出,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这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要有效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有效维护社会的安宁,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职务犯罪职能。查办职务犯罪,不仅是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司法制度改革和检察改革中,要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职能,改进这项工作。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检察机关为了更有效地接受外部监督而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探索。通过施行这项改革,把检察机关行使逮捕、撤案和不起诉这三项裁量权的活动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从而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保证办案质量。 贾春旺强调,加强对自身的监督,是今后检察机关要长期重视和解决好的问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自觉接受人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所必需的,也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此,各级检察机关不仅要做到自觉、诚心、长期坚持,而且要采取具体措施,使外部监督落到实处,通过自我加压,把惩治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搞得更好。 在谈到队伍建设时,贾春旺强调,必须始终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既要立足于提高素质,加强正面教育,又要严肃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要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的岗位技能培训,使他们懂得如何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在川期间,贾春旺还深入德阳、什邡、成都等地考察调研。 (刘德华本报记者高云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