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34 | 据新华社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调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从2004年1月1日起,在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保持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以一年期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5.31%。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可在4.78%至9.03%的区间内按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从2003年12月21日起,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仍为1.89%。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10日强调,人民银行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目前,我国资金供给充裕,金融机构具备了根据借款企业风险和效益状况等因素区别定价的能力,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会带动贷款利率水平全面上升。这位负责人说,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落实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有利于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有利于抑制民间高利贷、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有利于改变目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平衡状况,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在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同时,适度降低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有利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发挥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的综合效应。 | | |
| - (2003-12-2 7:58:37)
- (2003-11-20 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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