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电信消费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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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7:31 天津日报 | |
李夏 本报讯(记者李夏)为了在本市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电信市场环境,昨天,本市召开了依法加强电信监管力度工作会议。从明年开始,本市通信管理局将按照国务院文件和信息产业部文件,依法对电信市场加强监管力度。副市长杨栋梁到会讲话。 经过几年破除垄断、促进竞争的改革,本市电信市场新格局已经形成,全国六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都在本市设立了省级公司,消费者已开始逐步享受通信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但在电信改革取得成果的同时,市场中也出现了互联互通不畅、价格无序、运营企业互设障碍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75号文件和信息产业部2003年453号文件的发布,从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方面提出了加强电信市场监管的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对擅自中断或限制网间通信的,对影响网间通信质量的,对擅自启用电信码号资源或者更改码号用途的,对违反网间结算规定的,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相关电信运营企业的主要领导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栋梁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各电信运营企业都要认真贯彻两个文件精神,站在一个顾大局、识大体的高度来认识互联互通问题,要严格市场监管,稳定市场秩序,减少互相伤害的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