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 限期清偿拖欠工程款 扣农民工工资者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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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7:43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12月9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要对建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