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国打工者将免交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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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7:48 扬子晚报 | |
记者从省外经贸厅获悉,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改为由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办理“履约保证保险”。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将减轻出国劳务人员负担,有利于规范劳务公司经营行为。目前,江苏在外的出国劳务人员有近8万名,免交保证金,对他们是一利好消息。 这项规定明确:企业不得再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 金坛国际公司总经理汪亮认为,本项政策的改变增加了劳务公司的经营风险。他介绍说,他们公司派出的劳务人员通常收取的保证金为工资额的5%左右,如到毛里求斯的劳务人员3年收取的保证金为三四千元,输出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劳务人员一般约1万元。合同期满后公司将返还这笔保证金,并支付利息。现在的劳务人员大都是独生子女,不少人出国后不能适应工作环境,有的思乡心切,回返率比过去大大提高。取消保证金,对劳务人员缺少了制约,有可能增加劳务人员的违约行为,从而影响我国劳务人员在国际上的信誉和形象。 即将推出的“履约保证保险”是由劳务公司自愿投保的险种。据目前唯一一家经营该险种的平安公司南京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险种由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办理,每人每年交纳保费两三百元,如果出现劳务人员违约行为,保险赔付金一般在两三万元,这笔赔付金将分别用于赔付劳务公司和国外雇主。目前此业务只限于北京平安公司,而且只接受全国排名前十位劳务公司,我省尚没有劳务公司在此范围。 陆峰 邵生余(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