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9农民提交报告申请确认秦始皇兵马俑发现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7:49 华商网-华商报 | |
![]() ![]() 杨全义 ![]() ![]() “到底什么才是发现?是不是只有发现了兵马俑的价值,才算是发现、才能被称作发现人?”作为1974年在打井中发现了兵马俑的临潼区下和村杨培彦、杨文学、杨新满等几位农民,多年来,一直在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平甚至愤怒。经过长时间的思忖,昨日上午,杨新满、杨培彦、杨全义等3人代表9名发现人终于将“关于‘秦兵马俑发现人’资格认定的申请报告”交给了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简称秦俑馆),要求该馆颁发证书、确认他们的“发现权”。并还要求对该馆一号坑介绍文字中“当地农民打井发现”中的“农民”,全部写出他们 据了解,以“申请报告”形式要求确认“发现权”在全国尚属首次。 发现者5人已去世 杨新满今年66岁了,临潼区秦陵街下和村西杨组人。1974年春天,就是他和同村杨培彦、杨志发、杨全义、杨文海、杨文学、杨彦信、杨宜洲、王普治在打井时发现了兵马俑。如今,兵马俑已闻名天下,成为世界第八大奇迹,而他们中的杨文海等5人,却早已离开人世。 随着改革开放,秦俑馆逐渐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跻身世界八大奇迹的秦始皇兵马俑,不仅成为了临潼的骄傲、陕西的骄傲,更成为了中国人的骄傲。但是,由于没有政府“认证”,关于“谁是秦俑发现人”的争议也悄然而起。 据杨新满介绍:除了他们9位发现者,当时文化馆的一位同志后来也被称为发现者,而且经过一些媒体的报道,反而成了“秦俑发现第一人”。此人持的观点是,发现人是指发现了价值而言,并非只是简单的发现。 对此,杨新满愤愤不平。他告诉记者,从1985年开始,他们就多次找过秦俑馆,要求该馆对此给予认定,但一直无果。 近年来,随着他们年岁渐高,希望确认、维护“发现权”的心愿也愈来愈强烈。据了解,已经辞世的5位发现者在生前都强烈表达了这一愿望。 发现权维护有点难 昨日上午,杨新满和杨培彦等3位老人拿着申请报告,来到了秦俑馆。面对他们递交的申请,办公室副主任张炳玲感到十分为难。 张炳玲认为,“发现”该如何界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让博物馆来作这方面资格认定,没有依据。之所以留下老人们的申请报告,实在是出于礼节。至于他们要求在一号坑逐一注明他们的姓名,更是无法办到。 当日下午,杨新满等人又来到了当地文化局,同样是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他们的申请受挫。无奈之下,他们将维护“发现权”的希望,寄托在了法律手段上。 据了解,他们将此事委托给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毛嘉兴律师。毛律师说,“发现”的界定,虽有待商榷,但几位农民的要求,从文物保护法上讲,却合情合理。他强调,《文物保护法》规定,发现文物并及时上报或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应该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秦始皇兵马俑闻名于世,其发现人功不可没。文物主管部门应该为其颁发相关的发现证书。 对此事,毛律师表示将继续向当地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如无果,再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权。 本报记者 北坪 相关专题:揭开秦始皇陵墓千古之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