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巨星王雪冰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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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0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为由,一审判处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这一判决,宣告了王雪冰这颗曾经在中国金融界闪闪发亮的财经巨星正式陨落。 不知为何,此案的相关报道几乎没有,记者注意到,多家媒体曾经报道,2002年11月6日,新华社报道了据中纪委通报:王雪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收贿、收受贵重礼品 有材料显示,王雪冰贪污受贿价值折合228.5万元人民币;接受礼品,价值折合68.68万元。1995年至1997年,王雪冰在受委托负责国有某公司期间,指使该公司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了价值86.39万元的10块名贵手表,并将表据为己有。1997年至2001年,王雪冰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43万元及名贵手表和其他贵重物品,价值共计142.11万元。1993年至2001年,王雪冰违反规定先后接受他人所送的7块名贵手表,价值共计68.68万元。在1991年夏,时任纽约分行总经理的王雪冰在香港一家夜总会认识了陈某,与陈发生性关系。此后一年间,王雪冰途径香港时多次与陈同宿。王雪冰先后送给陈财物共计23万多元。1997年至2001年,王雪冰还与上海、成都、厦门等地夜总会的三陪女姜某、刘某、李某嫖宿,给对方财物共计14万多元。由于记者昨天致电法官想采访案件情况时,被对方婉拒,此案中认定王雪冰受贿的具体数额不得而知。 王雪冰曾为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976年毕业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年进入中国银行,历任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1988年担任中国银行美国地区总经理。1993年4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董事,光大银行副董事长,光大财务公司总经理等职务。1993年12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副董事长。1995年5月,任中国银行行长、董事长。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