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冻食品卖食品还是卖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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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2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龚小莉) “我要买的是鸡腿,不是冰块。”昨天上午,家住长宁支路附近的王阿姨在菜市场买冰冻鸡腿时,认为鸡腿上附着的冰块太多应该敲掉,但小贩认为“冰冻食品当然连冰一起卖”。双方各持己见均不让步,激烈争论持续近1个半小时。 同在市场买菜围观的其他阿姨都附和王阿姨的观点,大家一致认为:冰块不可以算钱。但商家仍然不依不饶:既然是冻品,冰块和冻品本就一体。 昨天,记者辗转静安、徐汇、长宁的几个农贸市场采访,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消费者都认为自己要购买的是净含量商品;而经营者表示,冻品和冰块在批发市场批发时就是连在一起进货的,“如果零售时除去冰块,损失岂不要转嫁到零售商头上?另外冻品在出售时也考虑有冰块的因素,价格相对便宜。” 经营者的这些话在一些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得到了验证。如武宁路家乐福超市冰冻带鱼的价格是4.90元/500克,而没有冰冻的带鱼是6.00—6.50元/500克,襄阳路农贸市场冰冻鲳鱼11.25元/500克,没有冰冻的鲳鱼12元/500克。 在一家小型超市,记者问冻品能不能敲了冰再买,商场经理则坚决表示不可以,他解释说冰冻产品在计价时已经考虑到除去了冰的净重量,“如果觉得不划算,可以选择不含冰的相应产品。” “到目前为止,国家对冰冻产品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含冰量标准。”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处长宋明毅向记者介绍,针对这种情况,上海对冰冻食品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消费者买的是净含量,因此冰冻产品解冻后,只有成断水状才合理;如果连续滴水则不符合规定,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提出异议。对于袋装的速冻食品,宋明毅说应遵循国家的定量包装标准,主要是看速冻食品的净含量是否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