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卖车故意隐瞒瑕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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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2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高高兴兴地买了一款自己心仪的轿车,却发现竟是一年前的旧货,而且车门还遭到过损坏,回头找销售商理论,对方却不认账。此种尴尬处境,消费者如何面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日前,潘女士在诉东昌汽车销售公司合同违约一案中的取证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据悉,潘女士昨日已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确认东昌公司之举属诈骗行为,并支持 本报讯 (记者施平) 2002年8月27日,潘女士来到东昌汽车销售公司,贷款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白色帕萨特轿车。嗣后,潘女士发现车前盖右侧的大光灯上方油漆有点发毛,但并没在意。又过了几天,潘女士在家细细翻看买卖交易文件时,却找不到该车的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合格证原件已被放贷银行扣押,此证明确地标有出厂日期)。 无意之中,她翻出了压在文件底部的帕萨特轿车在车管所登记复印件,上面赫然印着车子的出厂日期:2001年8月。 花了大钱竟买了库存一年的旧车,潘女士不免心中愤懑,当即找到销售商交涉,对方自知理亏,转而辩解说:“车子性能还是完好的,不信可以去检测。”2002年9月10日,潘女士将车开到大众公司的车辆检测中心,经检测性能基本完好,潘女士心里倒踏实些,于是提出把油漆发毛的地方抛光。一位老师傅上前仔细察看,发现右前门打开后,门缝旁边的橡皮封条有一道白漆———右前门被油漆重新翻新过! 潘女士说:“我愤而向销售商提出退车返款的要求,销售商开始则坚决不答应,并否认车门是出售前遭损坏的。对方的不认账,证据是关键。”随即,潘女士又详细地向记者介绍了自己取证的经过: “我对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对方理亏气短,口气渐渐松了些,承认了车门在曾在展厅里被划伤过,后又重新喷漆。但是,当我把这些写下来,要求对方签字时,对方却不签。没办法,我买了个录音机,再一次去找他们。这一次对方则坚决不提车门被损坏的事儿,只是说愿意赔偿,我就把这话录了下来。对方愿意赔偿,就能反证他们有责任,这个将来在法庭上也是站得住脚的。” 双方几次交涉,后消协和工商部门又进行调解,均未成功。2003年8月,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商退还购车款26万元,经济损失12万元。 庭审中,东昌公司首先承认了右前门被划伤的事实,但称销售人员曾告知过潘女士,所以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法院审理认为:一、东昌公司隐瞒车辆被喷漆过的事实,向潘女士出售有质量瑕疵的车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至于东昌公司提出曾讲此事告知过潘女士,没有证据证明,所以不予认定。三、车门的外观瑕疵并不明显,亦不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最后一审法院判决东昌公司向潘女士赔偿2万元。 现在,潘女士已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