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甘蔗遭毁砍伤他人耕牛 鹿寨一农民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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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24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2月11日讯(通讯员成亮记者杨建林)鹿寨县有个农民,自家甘蔗遭到他人耕牛的毁坏,反倒被耕牛的主人告上了法庭。 6月18日下午约6时,黄某的3头水牛在回家途中进入陈某的甘蔗地,吃了18株甘蔗,还踩断了20株。陈某看见后,用刀把3头牛的后脚砍伤。经兽医鉴定:一头怀胎的水牛被砍得无法医治。同月19日,经村干部及派出所调解:黄某赔偿陈某的甘蔗损失100元;陈某赔偿无 鹿寨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这3头耕牛是黄某的合法财产,尽管损坏了农作物,应按法律规定或者相应的村规民约来处理,陈某不应采取损伤耕牛的方式来解决。对此纠纷的发生,陈某应负全部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已经双方约定,法院予以认可。日前,鹿寨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黄某赔偿甘蔗损失款100元给陈某;陈某赔偿误工、治疗耕牛及耕牛损失等共1684元给黄某。 责编:覃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