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日有人在我家信箱内塞了一张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小广告。我按照广告单上的手机号码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只要两三千元就可以安装,他们会上门提供咨询和服务。事后听朋友说,国家明文规定个人不能随便安装卫星接收设备,否则要受到相关查处。特写信向你们咨询这方面的情况。
读者濮新杰
记者调查:
近期本报接连收到反映这一问题的读者来信来电。个 人究竟能否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记者查阅了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管理规定》后得知,除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并经申请才能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接收卫星传送外,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该《规定》第六条又明文作出“在收不到当地电视、电台、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站)的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可申请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个人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其开具的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的规定。
此外,《规定》第十条还明确规定,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设施安装许可证》。
业内人士为此提醒读者,不要轻信这些非法销售、安装卫星接收设备小广告的宣传,如果发现有人擅自向家庭或单位推销这些设备,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本报记者沈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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