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自考拍照点全市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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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55 南方都市报 | |
市招考委员会就本报《要报考先到指定相馆拍照》一文做出回应 明年自考拍照点全市招标 一追到底 本报讯(记者肖海昆)本报率先报道的《要报考先到指定相馆拍照》一文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详细报道见12月9日A44版)。昨天,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吴主任主动约见记者解释指定照相点的原因,并宣布明年4月份的拍照指定单位将在本月12日进行全市招标,网点会根据需要增加。 现状:全市指定21家拍照点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吴主任说,按照有关规定,从2004年1月的自学考试报名开始,考生需要交电子相片。经过详细调查和比较,市招考办委托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并在全市指定21家单位负责拍照,每张照片收费5元。明年4月份的拍照指定单位将在本月12日进行全市招标,网点会根据需要增加。 据悉,相关规定已经在广州招考网和其他媒体上公布,拍照的单位和地点在网上也可以详细查询,任何考生可以根据就近、方便原则到21家指定相馆的任何一家拍照。 重申:个人不能提供电子照片 吴主任解释说,采用电子照片后,准考证、毕业证从始至终都使用同一张打印的相片,这样就避免了替考的可能。但是电子照片也有严格的标准,为了保证相片的质量、安全,考生必须到指定相馆拍照,然后凭代码到报考点审核材料报名,个人相片则由代理公司负责数据传输。 那么个人为何不能自主提供合格的数码照片呢?吴主任解释说,每年有10多万人在广州报名自学考试,如果每个人都自己拿数码照片来,首先是审核困难,不合格的话考生会有更多麻烦;其次是采用个人携带软盘、网络传输等缺乏可操作性,而且还有难以防范的电脑病毒等。 吴主任说,由于拍照费用物价局还没正式批复,市招考办定了5元的低价,价格批复后可能会高出5元,但所有费用都由代理机构收取,市招考办向社会承诺,不与拍照费用产生任何利益关系,并且始终重视、积极回应社会和考生的意见和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