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出借身份证今欠话费六千 男友如人间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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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8:58 东北新闻网 | |
11月初,患重病在家休养的长春市绿园区的李敏(化名)突然接到某通信公司的话费催缴电话,说她自1999年至今已欠话费6000余元。 分手4年 对前男友一无所知 昨日上午,28岁的李敏走进本报,她向记者介绍说,4年前结识了当时家住外地的男友 李敏说,自己刚刚病愈出院,父亲也刚刚做完手术,因经济困难在家休养,李敏泪水涟涟,哭着对记者说:“我家真的没有能力来负担这6000多元的话费啊!” 4年后 她可能替男友做被告 12月4日,长春市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员将一张催款通知书贴在李敏家门上,上面写着,“13××××70224已欠费6740.00元,务必在一周内将上述款项交到公司办公室,逾期不交者,我公司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昨日下午,记者与某通信公司清欠办公室取得联系,一位党女士向记者介绍,根据微机记载,用李敏身份证所办的手机自1999年11月10日入网后一直未交电话费,至停机时已欠话费1244.67元,加上滞纳金总计6740.00元。 昨日15时许,记者采访了吉林省德维律师事务所沈继光律师,据沈律师介绍,李敏女士若能拿出不是自己亲自去办理该手机卡或不是自己所使用的手机欠下的话费证明,按法律规定,她就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12月9日下午,通信公司党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将调出电话底档,如果档案上用户签字不是李敏本人所签,话费清单上电话号码又与李敏无关,公司也不会对她提起诉讼。(来源:新华网--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光宇)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