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购车优惠并非“阳光普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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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0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於武进)为鼓励赴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定居工作,国家对被称为“海归派”的回国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予以优惠待遇。上海海关有关负责人昨天指出,近来传言所有“海归派”均可享受购车优惠与事实不符,这项优惠政策并非“阳光普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在海外(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地区)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或进修(包括合作研究、访问学者、企事业海外研修人员)期限在一年以上,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醒,“海归派”自毕(结)业之日起在国外滞留时间超过一年的,或自毕(结)业后首次入境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再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海关不予受理。此外,“海归派”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还须持有享受免税的指标。另据海关有关规定,“海归派”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仅限于被国家认定为国家定点轿车生产厂家,如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大众、北京现代、南京菲亚特、神龙等企业生产的小汽车,并只能由生产厂家直接管理的销售门市部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