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可考国家医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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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中新)国家卫生部昨天公布,香港、澳门永久居民可以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CEPA等制定的这一规定,明确了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五类条件。 规定指出:港澳居民取得内地七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学位,或者八年制毕业的,在毕业当年可以直接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报考相应专业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规定要求:香港居民申请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香港医务委员会秘书处(临床类别)、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口腔类别)和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中医类别)报名。报名工作由香港卫生署协调。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地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和珠海市。而考试方式、考试试卷和考试合格线与报考相同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地考生相同,收费标准也相同。(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