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昨在济南公审 李和中一审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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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济南 12月 10日电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开庭,公开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 1994年 9月至 2001年3月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 另据新华社合肥 12月 10日电 安徽省前政法委副书记李和中(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2月9日下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 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人民币311万余元、美元 6986. 47元。 李和中曾任安徽省阜阳地区行署副专员,阜阳市市长,中共铜陵市委书记、安徽省政法委副书记等。1992年,李和中任副专员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1万多元,美元 7000元。此外,收入与财产不符206万元,美元 4986. 4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