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利115万,中国建行原行长王雪冰领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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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雪冰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曾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 新闻链接:42岁当上中国银行行长 美国货币监理署曾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进行为时两年的调查,最后决定: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实行1000万美元的罚款、中国银行总行1000万美元的罚款。OCC(美国货币监理署)发言人罗伯特用一个例子来表明这次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事件的严重性:中国银行给一家暴发户性质的金属交易公司100万美元的贷款,在数月内贷款提高到700万美元,最终增至1800万美元,结果不得不作为一笔坏账勾销。 据王雪冰自述,他在42岁时就当上了中国银行行长,曾被外国同行评价为最出色的中国银行官员。《远东经济评论》认为,“王雪冰曾经享有盛誉。1993年起,王雪冰在中国银行做了7年行长,在这期间完成了把中国银行从一个政策性银行变成一个商业银行的初期艰巨工作,同时在这7年期间,把中国银行变成最赚钱的国有银行。”昨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