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柯受良死因不明”所读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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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42 沈阳今报 | |
郭之纯著名艺人柯受良12月9日清晨猝亡于上海。到笔者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30个小时,但其死因仍然扑朔迷离。综合12月10日的各类报道,有关柯的死因竟有六种“版本”的说法:拍摄广告时遭遇车祸;死在上海虹桥路中山广场某名模家中;酒后驾车遭遇车祸;饮酒过量导致哮喘发作死于酒店;死于嗑药;死于仇杀。一直到现在,就连以滚动方式播出新闻的几家著名新闻网站,也仍然未见定论。 笔者对此感到十分疑惑。如果说不能搞清一个人是死于何种病症,这可以理解;但一大帮富有“狗仔”精神的记者,怎么竟连一个明星到底是死在什么地方、以及是以何种方式死亡的竟然也没有弄清呢?车祸死亡和哮喘死亡,只其外观相差又何其之大乃尔! 这样的消息让人不免猜测———当然,这种猜测决没有要轻薄死者的意思。相反,至今未能明了死因,让人不由想到柯受良是否能够瞑目,因此笔者虽非追星一族,也不免十分伤感。那么,这样云里雾里的新闻,到底能让我们想到什么呢? 首先我觉得,这可能是有人故意要把水搅浑,让大家不明就里,从而达到“为死者讳”(或为其他什么人“讳”)的目的。如果不幸这正是“正解”,这或许是“死者之幸”,但对广大的读者来说未免有点太不负责任。你可以不告诉大家真相,永远不告诉都行,但既然说了,就不该如此吊大家的胃口。 也有可能是有人在借机炒作。是啊,好不容易有个明星“出事了”,并且还是大事,不明原因的猝死,岂有不借机炒一炒,作些惊人推测,从而吸引眼球之理。但如果是这样,暴露出的便是某些人尊重生命意识的匮乏,而本质则是同情心和公德心的欠缺。试想,柯受良的家人及拥趸见到如此纷乱的“解释”“推测”,又当作何感想? 假如两者都不是,我便要怪罪警方及媒体的工作效率;如果也不是效率的问题,我便想怪罪他们的思路,用上海话说就是“拎不清”———如果真有什么不便言说的地方,笔者并不反对适当保密,但即便是保密也不应该用如此玄虚的办法啊———因为这不仅会影响到警方和媒体的形象,甚至还会引起死者家属的更大怀疑,从而为以后带来无法预料的麻烦。 综合起来看,这一切,实在是“聪明太过度”的表现。吾不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