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事调解结案率48.3% 乘客告外航“和”字了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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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9:46 新华网 | |
11月27日,武汉首例乘客状告外国航空公司索赔案,以一个“和”字了结。 武汉市中院调解,由被告大韩航空公司补偿原告朱先生武汉至温哥华单程机票一张。双方握手言和,免除诉累。 近年来,全省法院将调解作为民事审判改革重要内容,3年共调解民事案件255019件, 调解结案,被法学界誉为中国特有的“东方经验”。因民事案件中诉讼双方地位平等,经济生活往来频繁,许多官司虽经公正判决,但“朝上公堂,夕成冤家”。而在法院主持下,诉讼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结案,德法并重,取得最佳执法效果。 据统计,我省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占受案总数的63%。省高院规定对这些案件,依自愿原则,因案因人调解;凡能调解结案的不轻易下判;对当事人利益失衡的案件、集团诉讼案件、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案件,重点做好调解工作;对不能调解结案的,判决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以利裁判执行。 武穴法院审理一起因施工造成人身死亡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方一度要求“以命抵命”,双方剑拔弩张。经审判人员6个多小时的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来源:湖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