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个人禁止承包防疫门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0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从2004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善我省的预防接种网络,在全省实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每个乡镇设立一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以提高我省预防接种率,减少接种事故。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的。 据介绍,至2006年,全省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必须达到8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达75%以上;预防接种门诊实现规范化,其中注射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相 每个行政村聘请1~2名责任心强的乡村医生担任预防接种门诊协理员,负责登记、送达预防接种通知单、动员儿童家长参加计划免疫保尝、承担村内强化免疫等突击性预防接种,必要时要进行入户接种。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在有效期内如有犯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取消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证书。 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其工作人员不少于2~5名,感冒或者手部有皮肤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接种工作,禁止将卫生院防疫(组)工作(含计免)承包给个人经营。同时必须在门诊挂上门诊合格证、接种收费标准和有价疫苗价格。 (本报记者 李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