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绿要翻“公投法”之案 台当局昨通过复议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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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0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12月10日批准了要求“立法院”对刚刚通过的“公投法”进行重大修改的计划。该计划经“总统”核准后将提交给“立法院”,按照台湾所谓“宪法”规定,“立法院”必须在15天内议决。 台“行政院”认为,11月27日通过的“公投法”赋予“立法院”的权力太多,需要修改。经过协商,“行政院”最后决定提出修改两条条文。一条是允许“立法院”发起“公投 台“行政院长”在每周例行会议上批评说,“审查委员会将导致‘公投’过程被政党垄断。”唯一的反对声音来自国民党籍的台北市长马英九。他说,如果“公投法”有问题的话,“行政院”应争取全面否决它,而不是仅修改两条。 据悉,台湾“立法院”通过的“公投法”虽由民进党倡议,但最后文本却以在野的国民党和亲民党提案本为主体。国亲版“公投法”将最敏感的台湾“独立”问题排斥在一般性“公投”之外。有关变更台湾“国号、国旗、领土”等事宜之“公投”,必须得到“立法院”审查委员会批准。 这被广泛视为以“台独”为主要政治诉求的民进党及谋求连任的陈水扁的一次惨败。“公投法”通过之后不久,台“行政院”立即跳出来表达了将“公投法”退回“立法院”复议的意向。 根据台湾“宪法”,如果“立法院”要修改“公投法”,必须半数以上通过。目前,在野的国亲两党在由223人组成的“立法院”中占据微弱多数。 国民党“立委”李嘉进表示,“行政院”的复议请求可能被否决。亲民党”立委”周锡玮认为,“立法院”应该拥有发起“公投”的权力。他说,“行政院应彻底研究,停止欺骗公众。” 另据报导,亲民党10日发布声明表示,“行政院”要求修改“公投法”的举动不但严重违反环环相扣的法理原则,目的是藉此延宕及阻断人民行使直接民权,同时“行政院”复议案企图取消“公投”审议委员会及剥夺“国会”提案权,将导致仅能由陈水扁一人发动“公投”,形同“独裁”式“公投”。 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周锡玮表示,“公投法”一旦照“行政院”的构想复议,并且复议成功,不但“国会”无权发动,连受理人民“公投”提案的审议委员会均遭取消,到时即使人民想要发动“公投”,“公投”提案却无人受理,“法案”反而窒碍难行。 此外,亲民党也重申,将坚决支持“公投法”,落实直接民权的立场,同时“行政院”在“公投法”完成三读后,悍然提出部分条文的复议案,亲民党质疑,此举将背弃多数民意的期待。(佐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