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发审委中将设立专职委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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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16 云南日报 | |||||||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专职委员是依据《暂行办法》规定而设立的。针对原发审委委员全为兼职,难以保障审核所需时间和精力的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可设部分专职委员。专职委员必须与原来所从事的业务脱钩,在任委员期间专门从事发审委的审核工作。此次证监会之外的专职委员从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资深合伙人中挑选,《暂行办法》规定专职委员在聘任期间不得再以会计师和律师的身份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证监会内的专职委员也需脱离原来业务,专门从事发审委的审核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新一届发审委人数将从过去的80名缩减到25名委员,有证监会内的5名委员,会外委员20名。在证监会内,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为当然委员,另设三名专职委员。会外委员中,兼职委员从相关行政机关、知名学者、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所、境外人士中选择,专职委员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深合伙人中挑选。证监会将在会外委员中计划设10名左右的专职委员。 对采取减少发审委委员人数和设部分专职委员的新举措,这位负责人说,这种委员结构突出体现了精干、专业和效率的原则,体现了专家审核的功能。有利于提高委员综合判断的准确性,从而不断提高审核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