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项前)9项已被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取消了近两年的行政审批项目,市运管局至今一项也没停止执行,仍在收费。这是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运管局执法检查时得到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纲有要求,市运管局要将不执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原因上报市人大,“要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定决定,为啥在市运管局一项也没得到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开文昨日当场责问市运管局:“原因何在?”市运管局解释:市人大常委会取消的这9个项目,在交通部目前的规章里还没有取消,仍要求实行审批管 理。运管局因此按交通部的规章在办事,因而没有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审批项目的决定。当地方性法规与交通部规章有冲突时,该听谁的?蔡主任称,按《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法定效力大于交通部的规章,市运管局理应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委员贾秦英说,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落实,这说明市运管局应增强人大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常委会决定。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或调整部分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中,共取消了市运管局关于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等9项行政审批项目,要求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决定》取消了市运管局以下9项行政审批项目:汽车驾驶培训许可、汽车驾驶培训年审、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年审、搬运装卸经营许可、搬运装卸经营年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许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年审、客货运输站(场)审批。相关背景运管部门违规收费成投诉焦点市人大常委会早在两年前明令取消的“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项目,如今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市一些市级部门的文件里。市人大常委会称,市民对市运管部门的投诉已成焦点。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反映,市交委(2002)228号文件规定对汽车租赁等道路运输服务业仍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江北和北部新区的运管站要求某货运服务部门(从事货运代理)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收费标准为公司1800元,个体1200元。更为奇怪的是,江北某货运代理公司在某局购买票据时,该局出示了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一个文件,该文件规定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才能购买票据。记者 项前(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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