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轨者要赔地铁损失 北京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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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0:31 新华网 | |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正在首都之窗网站征求意见《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送审,并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征求公众意见。昨天,有一些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为何《办法》中没有对跳轨进行明令禁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牵头起草这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草稿的北京交通委法制处。 “事实上,这些读者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在做前期调研时已经充分考虑过了。《办法 地铁现在每天客流130多万,且自杀者跳轨前没有什么迹象,地铁员工很难防范。“大量乘客晚点后,聚在站台要求退票、赔偿,地铁员工只能耐心解释。进站列车急刹车,还常造成车内乘客受伤、物品破损,这个损失只能由地铁公司承担。希望这部法规实施后可以改变一下现状。”(记者张晓娟)事件链接: 2002年6月,一位女乘客跳轨后被列车撞伤,地铁为此停运32分钟。 2002年12月,一人进入地铁玉泉路隧道,地铁短暂停运。 2003年7月,一男子跳轨自杀,造成环线地铁停运30分钟。 :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