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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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3:11 新华网 | |
照明的灯管坏了,如果你一气之下把它砸了,它就会变成健康“杀手”。昨天记者获悉,《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市民或单位出售、乱倾倒危险废物将受到严厉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会被判刑。调查 居民大多不知危险废物 昨天记者在成都城东某住宅小区进行了调查。在该小区的底楼拐角处,是200多户居民生活垃圾的中转点,各类颜色的垃圾袋,装着各类生活垃圾,成山堆放在一起。就在这些垃圾中,随处可见市民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电池、灯管。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居民,大多数人对危险废物感到陌生,不知道自己身边哪些属于危险废物,加上危险废物回收站点不健全,市民便把危险废物装进垃圾袋,一扔了之。结果大量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装,成为环境污染的隐患。 回收站只管赚钱,不管污染 在成都的城乡结合部,隐藏着许多废旧回收站。在青龙场附近,一些回收废旧电器的店铺生意红火。因废旧电器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以及一些仍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等,其回收利用具有广阔前景。收垃圾的小贩对废旧电器擅自进行拆解或焚烧,把家电中含有的金、银、铜、锡、铬、铂、钯等贵重金属“拆”出来,其余的当垃圾扔掉,严重染污了环境。一位小贩说,他们要的是废品中有用的,没有用的当然只有扔了,“哪管什么污染哦!” 但实际上,电器中的电路板、电熔等就“藏”有有害化学原料,如遇高温等情况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还有其他如不可降解的外壳以及破碎的显像管、荧屏等垃圾,如埋在土壤中则会污染地下水质。 成本高,企业的处理系统难运行 目前,一些大型企业在处理危险废物时,大量出现“偷工减料”现象。一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厂生产过程中的电镀液量非常大,如果按照目前的收费处理,每月要花费数万元。虽然企业自己有简易的处理设备,但处理能力不足1/5。剩余的废液只得悄悄排放。他直言,许多污染企业建立自己的污染物处理系统后,真正能运行的很少。 解读 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下月实施的《办法》规定,今后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交通工具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危险废物防治设施、场所,不得擅自停用、闲置甚至关闭、拆除;对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场所、设备和污染防治能力,且按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超范围、超内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等经营活动。严禁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将污染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证的收荒匠、废品回收站进行收集、处置等。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等经营活动的人员将实行准入制。 乱倒危险废物最高罚款3万 《办法》对乱倾倒、收集、贮存、处置、侵占、损毁危险废物等行为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对违反者最高罚款可达3万元。同时,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对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判刑。 新闻链接 危险废物共有47大类 1998年我国发布了危险废物名录,共计47大类,来源主要是各工业企业和医院,包括防腐剂、废电池、医院手术临床废物等。在众多危险废物中,废电池、废灯管和医院特种垃圾的产量大、危险程度高,格外引人关注。比如废电池中含有镉、铅、汞等重金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危害性大,一节普通含汞电池能损坏一平方米的土地,一节纽扣电池可对数十万升水造成污染。 公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据了解,我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相当严重。全省一年产生危险废物200余万吨,综合利用率只有11.34%。以后,四川省环保局将会向社会公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生活中“杀手”无处不在 据环保专家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各种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传染性的废物,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废电池、废灯管和医院的特种垃圾作为危险废物,被称为动植物和人类生存与健康的“杀手”。专家举例说,市民日常生活中使用含有汞的旧灯管,如果随便乱扔乱弃,其中的有害成分汞就会通过皮肤、呼吸或食物进入人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记者/何晓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