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民政局长索债不成竟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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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5:17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新华社海口12月10日电山东夏津县原民政局局长栗大孝索债不成竟杀人,日前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同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栗大孝原任山东省夏津县民政局局长,1993年期间,栗大孝将筹措的300万元人民币借给在海南做生意的杨勤玉、范俊厚。但直到1997年,杨勤玉、范俊厚均未归还借款。1997年初,为追债,栗大孝及妻子杜芳玉(原山东省夏津县物价局局长,已病 追债期间,栗大孝及杜芳玉先后共支付人民币10万多元给杨振江作为追债费用。1997年下半年,双方因追债费用发生矛盾。同年八九月间,杨振江再次向杜芳玉索要追债费用人民币50万元,栗大孝与杜芳玉二人对此行为极为气愤。经夫妻二人密谋,由杜芳玉通知杨振江以人民币50万元已备好将杨振江骗至夏津县,关押在被告人栗大孝家老宅中,并给其戴上手铐,由被告人栗斌、栗波、栗振国、孙维君、孙国庆等人看守,逼迫杨振江返还先前支付的追债费用。但杨振江不予返还。 1998年1月某日,杨振江趁看守人员不备,用栗家的电话向家人求救,杨振江的家人接电话后,于同月13日从河北省赶赴夏津县报警求助。被告人栗大孝及杜芳玉得知此消息后,即让被告人栗斌、孙维君将杨振江转移至马淑荣(栗斌的奶妈)家,然后对公安人员谎称杨振江早已离开此地。在逼迫杨振江还钱已无希望的情况下,同时为防止非法拘禁杨振江的事情败露,经杜芳玉与被告人栗大孝密谋后,当天晚上,在杜芳玉安排和指使下,被告人栗斌先开车送被告人栗振国、孙国庆到夏津县栗寨村栗春化(被告人栗振国的叔叔)承包的果园内挖坑,后被告人栗斌开车带杜芳玉及被告人孙维君将杨振江从马淑荣家押至该果园,5人将杨振江勒死后扒光衣服埋尸于果园中。杨振江的衣服由被告人孙维君焚烧。(卜云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