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妈妈报复“丈夫” 捂死儿子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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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23:2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据《昆明日报》报道,年仅13岁的少女陈某年幼无知,和一个比自己大4岁的男子同居3年后生下一男婴,然而在婴孩还未满周岁时,走入“绝境”的陈某又亲手将自己的孩子捂死在襁褓之中。 12月9日,随着法庭的宣判,年轻的陈某将为自己犯下的无知错误付出沉重的代价。 据法庭调查,陈某是云南镇雄县人,从小家境不好,没有读过书,是个文盲。她13岁时离家来到昆明打工,在一建筑工地认识了包工头的儿子王某,不久两人就同居在一起。 3年后,陈某产下一子。 今年6月的一天,陈某和王某在出租房里吵架,王大骂了陈一顿,并威胁陈说要把她卖了去找别人。感到走入“绝境”的陈某心里害怕,就萌发了杀死儿子报复王某的念头。第二天凌晨6点左右,陈某残忍地用被子将才11个月大的亲生儿子捂死。儿子死后,陈某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于是就打110报了警。 经过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人还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对其可以减轻处罚。故当庭作出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 作者:huaxia | |